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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豆瓣影评:逃离城市的狼,重返狼群的人
发布时间:2017-06-21

  (文/星系小行星)首映当天,小型放映厅,观众席上只有三个人。电影情节并不复杂:画家李微漪收养了一只名为格林的草原狼,将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后,又送回狼群。不是气势恢宏的大片,没有多少精细入微的特写,台词谈不上考究,BGM也难说过耳难忘。然而,观影体验竟是出乎意料的还可以。

  一、自编自演
 

  作为一部由两位亲历者自编自导自演的、半纪录片式、小成本电影,想要博人眼球同时不讨谩骂,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变成作为纪录片略显矫情、模仿大片又不成的“二不像”。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在纪录片与电影、自制片与公映片之间虽说不上游刃有余,但拿捏得还算靠谱。影片开头,女主李微漪以旁白的方式讲述自己与小狼格林的相遇,闪现过一些琐碎的画面,镜头晃动,角度也很随意,再加上屏幕上打出的大大的一行字——“本片是由故事亲历者拍摄的纪录片”,让我很快进入了“这是一部自制纪录片而不是电影”的思维模式,潜意识里也就不会拿常规电影的一系列运镜、切换、台词等方面的高水平去要求它。
 

  不得不说这一点导演很机智,开篇放低自身姿态,再加以解释,从而最大限度赢得观众的包容。好在随着故事的发展,影片中出现了固定机位、微距特写、延时摄影等,镜头运用渐渐专业起来,情节和台词流畅了不少,还有一段唯美的月中人狼共舞,作为个人自制的纪录片,总体算是挺良心了。
 

  二、关于原著
 

  看完电影的我特意搜了《重返狼群》这本书,豆瓣上1081人评价,9.1分——这个分数未免虚高了不少——要知道,《狼图腾》才8.3分。这本书读起来很快,像一部速写的小说,通篇有不少类似于“我垂下眼皮,叹了口气,心中既钦佩又惋惜”之类的句子。我们对比一下《狼图腾》的文风:“他记忆中的最后感觉是头顶迸出一缕轻微但极其恐怖的声音,像是口吹足色银元那种细微震颤的铮铮声”。
 

  我最喜欢的草原作品则是《黑骏马》:“在清风中,在人群里,我们神情平静地走着,暗暗地加快了一点儿步伐……”比起张承志的沉郁浪漫和姜戎的细致冷静,李微漪的文字还是幼稚了一些。或许她最擅长握的是画笔,或许她的文字还稍显幼稚,不过书中和电影中透漏出的赤子之心,是不容忽视也应该被尊重的。
 

  三、画家的心
 

  我见到网上有人吐槽说,李微漪收养格林的目的是为了卖书和电影。说这话的一定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键盘侠。李微漪是一个画画的人,她在草原写生时,偶然听说了头狼夫妇的惨烈故事:公狼被捕,咬断腿挣脱铁链逃脱,被追杀时迎头直上,不惧刀枪;母狼夜夜在村庄周围徘徊,凄厉哀嚎,最后殉情而死,留下一窝小狼崽。
 

  悲壮的英雄主义故事最能俘获善良浪漫的画画人的心,李微漪被这个故事深深震撼,于是收养了小狼崽,带回城市抚养。李微漪在接受采访时,聊到她第一次带格林回草原的事情,她是这样说的:对于我一个画画的人来讲,草原和梦想是画等号的——穿着白纱裙,走在草原上,带着一匹狼,简直是做梦一样。她没有吹嘘自己如何为格林考虑,而是坦诚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所以,我愿意相信,她义无反顾地收养格林,不是出于别的,而是出自一个画画人的心——善良、虔诚、浪漫,并且理想主义。

  四、人狼共鸣
 

  随着电影中故事的展开,我发现似乎不止如此。将格林带回草原后,李微漪像是变了一个人。她住进简陋的窝棚,穿起藏族的衣服,卷着衣袖干着粗活,完全看不出在城市里握画笔时的影子。为了帮格林寻找狼群,李微漪深入狼山扎营,根据狼粪和脚印追踪狼群。她潜伏在草丛里、帮助格林围堵猎物,训练格林捕猎技巧。闲暇时刻,她用王菲《传奇》的曲调,对着狼山作狼嚎,婉转悠长。
 

  在大雪封山时挨饿,在茫茫草原上跋涉,熬过数月的艰苦生活后,李微漪的脸上有了一抹“高原红”,皮肤也有些黝黑粗糙,言语不经意间却透出刚强坚韧和云淡风轻。她终于有了地地道道草原女人的样子。或许这也是她本来的样子。格林一步步重返狼群,她也在一步步回归自我。
 

  于是我在想,李微漪当时收养格林,也许不只是出自善良和虔诚,还出自于一种共鸣——草原狼狂野不羁的性格与她桀骜天性的一种共鸣。头狼夫妇惨烈的故事最先引起这种强烈共鸣,格林基因里的野性也与之契合。当一个人有了感情的共鸣,他就会像皈依了宗教一般,产生坚定的信念,与无坚不摧的勇气。
 

  五、不被城市接受的生灵
 

  影片中很多情节涉及环保主题:牧民进入保护区过度放牧;偷猎者枪杀草原狼,剥狼皮拔狼牙;甚至有人将猎犬杀死,拔出狗牙混在狼牙里卖;一百多张狼头皮缝制而成的袍子就在车站附近的商店里高高挂起,触目惊心。
 

  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却不是这些。格林住在城里的时候,有一次耐不住寂寞偷溜出去,在街上迷路了。当李微漪找到他的时候,他神色慌张、毛色黯淡,蜷缩进李微漪的怀里瑟瑟发抖。从那以后,他乖了很多。一只草原头狼的儿子,竟被街边的汽车吓到如此落魄。我们都低估了城市的力量。没过多久,李微漪就带格林回了草原。
 

  悠扬的马头琴声响起,画面由城市的灰白切换到茫茫绿地,镜头拉远,天光云影,流风不止,山远地阔,野草苍苍。那一瞬间的观感很复杂,有震撼,有欣慰,有感激。这才是头狼之子应该来的地方!城市的铜墙铁壁面前,尖牙利爪显得软弱无力。唯有在这里,草原狼才能找回属于他的自由和尊严。我蓦然无比感激“腾格里”,他庇护若尔盖的净土,让所有不被城市接受的生灵,都能在此安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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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电影的结尾我不太喜欢,像是八股文结尾的“点明主旨”。有些话,说得太直白,反而显得不真实、不深刻了。我喜欢意味深长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