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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影评:一场法与伦理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4-09-26

  《亲爱的》第一,第二版预告片的发送,确实爆足了眼泪点。故看完电影以后,很多朋友问我的问题不是电影好看不好看,更多的是关心,我用了多少纸巾,哭了几把。说实话,从头到尾也仅是红了一把眼睛,但是落泪还真是没有。并不是说这不是一部好的电影,不是一部感人的电影。恰恰相反这部电影有太多的感人之处:失去孩子后,田文军对着镜头说,“如果谁买了我的孩子,请记得不要给他吃桃子,他过敏”,电影的最后李红琴对田文军说,“大哥,不要给孩子吃桃字,他过敏”;孩子找回来后,田文军问前妻鲁晓娟,“你说孩子用了多久,才问那个女孩喊妈”的无奈;寻子团体去广东寻子晚宴上韩德忠唱戏的桥段……
 

  整部电影在处理上了,采取了比较质朴的画面,他没有多少华丽出彩的场景和画面。整体看起来像是一部生态的纪录片,又想是一篇记流水账的日记,他只是记录了这个故事而已。恰恰也正是这种表述,更加还原故事的真实性,不娇柔做作,不煽情。而觉得导演的表述,在感情戏上提笔太重,落笔太轻。对于苦难得描述太过面面俱到而导致面面不到。始终给有一种打在棉花的感觉上软绵绵的没有回击。整场电影看下来,竟然不知道为谁去哭泣,整部电影每一个人都是值得同情,值得哭泣的。
 

  正如塞内加所言:君不见全部人生皆催人泪人。而当你耐心,看完整部电影回味之余,你会发现,整部片子就是你在讲述社会的现状,中国的现状:法律和伦理的矛盾,法律,伦理的探讨和期望;而不是如宣传片拼接的苦难戏。
 

  最为典型的莫过于韩德忠大声训斥计生办的场景:丢失6年孩子的韩樊夫妇,意外获子,去计生办办理生育证。却被计生办工作人员以没有“第一个儿子的死亡证明”为由不予办理。这是一处争论,一处法与情,法与法律空白的争论。正如韩德忠所说:我的做为一个纳税人,我从来没有逃过税,我对的起国家,我尽了纳税人的义务。我们坚信我的孩子没有死,我的孩子丢了整整6年了,我们找了6年了,现在你告诉我们要给他开一张死亡证明,我的儿子他没有死啊。我老婆现在怀孕了,你说他是生还是不生。”这是他说出口的,那么他没有说出口的应该还会问一句:“这6年来,你们这些为人民服务的人员都做了什么。”
 

  当然,最后的最后我们知道韩德忠孩子的生育证办理下来了,这是导演给出来的。导演没有告诉我们的是,计生证如何而来:是韩樊夫妇通过关系而来?拿钱买来?还是屈服于法律规章制度办了死亡证明得来?亦或者是法律的退让?这样的争论和探讨细细品来,无处不在。田文军和田晓娟的离异,是以什么养的考虑把儿子天鹏判给了生活在弄巷里的田文军而不是开豪车住豪宅的鲁晓娟?如果是因为考虑到孩子生活在贫穷的但是亲生父亲的身边比生活在虽小奔却又继父家庭的母亲身边好?那么为什么却用福利院条件比李红琴从三个月养到3岁大的山村养母好为由拒绝李红琴呢?难道仅仅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电影的开篇,如果做为老板的天文军能够遵守法律,拒绝容易冲动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那么也不会发生这个未成年和别人打架而导致自己无暇照顾孩子而让孩子丢失的结果。如果,在孩子丢失3个小时后,田文军在报警的同时。我们的警察同志能够不那么公事公办,不以不到丢失24小时,就不立案为由迅速的调动监控录像,哪怕是帮助田文军去火车站找孩子也不至于闹出这一悲剧。当然如果这只是第一场拐卖小孩子的时间,警察叔叔拒绝了可以说是明证言顺,如果你足够细心,你肯定会记得,田鲁夫妇在警察局报案时,警察叔叔淡定的告诉他们:在这一年我们已经接到了xxx起,孩子丢失的案子,他们刚开始的样子就和你们现在一样,你们也别激动了,去留个DNA存档就回去吧。
 

  对于这样的对话,我们不得不说,既然一年有那么多的案子,接到孩子丢失的消息,第一反应是不是应该是孩子被拐卖了?迅速的行动起来,而不是以不符合规章制度而拒绝。恐怕是虱子多了不怕咬,也抱着或许不是被拐卖了,即便是真的被拐卖了又如何,反正那么多都找不回来,就慢慢的等吧。故事再往后,李红琴被拘留以后。两个孩子都吵着要妈妈,李红琴也哭着要求能够见一下孩子,妹妹一直都没有吃饭。可是被禁止了,当然这也是按规章制度办事。假如法律制度至于能有点人情,动之情晓之以理,李红琴也不至于闹到最后以妨害警察伴办案为由而入狱半年。

  李红琴在去福利院求见女儿被拒绝后,带着律师,带着能够证明自己女儿是领养的证据时,院长能够让李红琴带着孩子走。而不是用警察“千辛万苦”解除出来的孩子,最后又被人贩子的老婆带回去,这让社会怎么想,这让法律的尊严放哪里为由而拒绝,恐怕也不会造成杨吉芳小小年纪不合群每日站在窗台边的守望的结局。
 

  而最可笑的便是,法院审阅的过程中,在高夏试图和对鲁晓娟的律师讲事、讲请的时候,我们法官大人让讲法律。在鲁晓娟的收养因为不合法之后。高夏和法官将法,讲证据的时候,我们的法官大人又去和高夏讲事,讲情。当然,这个时候的法官也是值得原谅的,毕竟工作量大,缺乏休息,身体不适还坚持工作。
 

  至于,关乎伦理的呼吁则更多了:如果再对孩子和是讲普通话的时候,田文军能和律鲁晓娟好好讲话,那么也不至于鲁晓娟带着气离开,而导致,即便是觉得好像看到儿子在后边追自己也被可以忽略了;如果农村人能够不那么重男轻女,不嘲笑不会生育的李晓琴夫妇,那么也就不会出现偷小孩的这一幕了;如果那么一群丢失孩子的人,在孩子丢失以前能够不那么冷漠,像在寻找孩子消息回家的路上那样发现可疑人物,就去见义勇为,自己的孩子也不会丢失吧;如果幼儿园的院长能够不能那么不近人情,也不会出现李红琴为了找证据,而去找自己丈夫的工友,导致怀孕,而永远的失去收养吉房的权利吧;如果鲁晓娟和李红琴在争孩子的时候能够为对方想一想为孩子想一想,那么也不至于杨吉芳孤独的守望吧……
 

  在电影中,这样的探讨和情节太多,但是在表达和思考上对于现在的社会却也只是杯水车薪,浅尝则止更何况还是含蓄的披在这个牵动着人心的拐卖儿童的故事之上,多多少少来说显得太过于苍白和无力。正如鲁晓娟在寻子团的哭泣,田文军和众人的无力;正如儿子面对自己却不认识自己的田文军在警察军楼梯拐角的痛哭,鲁晓娟和韩德忠的无力;正如李红琴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医院长廊的痛苦,高夏的痛苦。
 

  正如文章的最后,没有给出的结尾,李红琴的选择,杨吉芳的何去何从?这些,导演不知道也帮不了,高夏不知道也帮不了,警察、福利院院长、法官不知道也帮不了,这些坐在影评前的你我也都帮不了。但是好呆,正如电影镜头后一个虚晃的光,给我了希望。李红琴和杨吉芳的何去何从,他不是我们任何一个人可以改变的,他需要未来法律制度的完善,社会文明的进步,道德理论、人性的光芒去解决。
 

  第一次写影评,纯个人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