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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豆瓣影评:戴着镣铐的舞者
发布时间:2017-12-25
(文/寒玉无心Ray)2017年,国产网剧有了《无证之罪》,有了《白夜追凶》,把国产犯罪题材影视剧的水平拉高了档次,而对于这样的犯罪类型片的探索,电影导演自然也不甘落后。就像一个跃跃欲试的舞者,首先要选择的自然是心仪的舞曲。于是,徐纪周导演选中了《心理罪》,中国最畅销的犯罪题材小说系列之一,同时,《城市之光》是这个系列最为完整,也是最为深刻的作品。与此同时,他也找来了一套看上去还算靠谱的阵容。邓超,凭借另一部犯罪题材电影获得金鸡奖影帝;阮经天,金马奖影帝;刘诗诗,新四小花旦中演技还未被群嘲的一位;文淇,14岁的新晋金马奖最佳女配角。
 
有了畅销的故事,有了靠谱的演员,就一定能得到好的电影吗。事实上,我们的确能从这部电影里看到导演的野心,因为我们能从中看到很多优秀电影的影子:《七宗罪》、《沉默的羔羊》、《黑暗骑士》、《黑镜》。但可惜的是,我们看到的这部《城市之光》,只是一个戴着镣铐的舞者所尽力完成的作品。
 
这第一副镣铐,名为原著。原著当然是改编电影的生命之源。李易峰版的《心理罪》,就是因为脱离了原著,才收获了惨淡的口碑。相较而言,《城市之光》对待原著显然谨慎得多,看得出导演试图尽可能地去还原小说情节和场景,所以有了电影前半小时紧凑的连环案件,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们固然希望每一部电影,尤其是追求紧张刺激的悬疑电影,能有紧凑的节奏,但也不希望看到紧密排列的流水账。电影只是单纯地呈现了小说里的连环杀人案,但对于每一起案件的背景,发生,都是很快速地略过或是通过口述呈现。这样的处理,纵然更多地忠实了原著,但在很大程度上牺牲了影视化的魅力。阅读文字,读者只能通过想象来还原场景,每个人都能得到最为刺激和惊险的画面;而电影的画面是唯一的,对于每个观众的刺激程度也并不相同,但在营造氛围,突出气氛上,电影显然有更多的工具。有音乐,有光线,有罪犯一丝不苟的布置,还有受害者惊慌失措的表情。这些元素的加工,电影显然做得不够,以至于这些案件没能为电影蒙上黑暗、恐怖的色彩。
 
其次在于《心理罪》系列其实是一个连贯的故事,虽为不同的事件,却共同组成了方木的成长和改变。由于《城市之光》只是单一版权翻拍,很多人物的背景并不能得到很好的解释。导演在不放弃人物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去繁化简。米楠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官,廖亚凡只是一个遭遇不幸而被方木同情的孩子,魏巍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这些人物,看似存在,其实已经失去了灵魂。同时影响的,还包括方木和江亚这两个主要的人物。不完整的米楠和廖亚凡,让方木的情感挣扎被降维;没有了魏巍这个终极BOSS,江亚的形象也失去了一个层次。除了人物之外,故事的逻辑也变得单薄,电影后半段单纯变成了江亚犯罪证据的寻找,这和原著的双BOSS设定相比,显然缺少层次感,也少了犯罪心理的思考。
 
第二副镣铐,名为尺度。这是中国电影绕不开的话题,并且对于这个题材的电影来说,这更是一种限制,这也使得电影相较于小说,在某些地方,发生了细微但重要的变化。首先,从类型上讲,《城市之光》虽然主角是警察方木,但故事上更贴近于犯罪电影。剧情上没有试图隐藏江亚的身份,因此江亚应该是那个有更大表演空间的主角,他的言行和行为才代表着这个故事的内涵和核心。但电影进行到最后,还是变成了方木的独角戏,他寻找证据,他设下圈套,他力挽狂澜。犯罪片还是变成了警匪片。
 
另外,电影在不经意间隐藏了小说中的一些东西,而这,恰恰是小说最触动我的部分。“律师爆炸案”无疑是电影的高潮之一,在小说里,当任川被网友“公决”之后,方木发了疯似的冲进网吧,他把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看作凶手。而在电影里,所有的矛头,还是指向了江亚。这样的处理,无疑是削弱了“城市之光”的内涵,但我们都知道,顺着小说往下想,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敢去触碰的禁忌。“最善良的民众,或许就是最凶恶的暴徒。”或许我们都把自己当成了城市之光。
 
最后的镣铐,是表演。倒不是说演员们演技下线,而是观众对于这一类电影的期待过高。我们理解的“江亚”这种极端罪犯,追求同态复仇,享受犯罪的仪式感。他的榜样,应该是小丑,或是汉尼拔。冷静、内敛、神经质。但可惜希斯莱杰只有一个,霍普金斯也只有一个。阮经天在电影里更多表现的,还是过度的狂躁和激动,甚至给人一种失控的感觉。而邓超也没能贡献比《烈日灼心》更突破的表现。当然,表演过度还是要强于毫无表演。但我还是觉得,犯罪电影的刺激,不应该体现在肆意发泄的表演,而应该流露于不经意间的一个表情,甚至是微笑,如果你还记得《唐人街探案》的最后,小女孩的笑容的话。
 
总之,事实证明,一个再厉害的舞者,戴上镣铐,也无法舞出最完美的华尔兹。我也相信,导演最初想拍的电影,要比我们在银幕上看到的更加精彩,更加黑暗,更加表现人性。可惜的是,华语犯罪电影的类型不断丰富,我们却发现还有很多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