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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动物有哪些_ 动物权利保护组织
发布时间:2022-08-31

1994年10月12日,《湖北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规定每年的11月为“湖北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拟于2021年11月组织开展全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我省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定宣传时节有哪些?

我省非常重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旨在提高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我省保护野生动物法定宣传时节主要有:“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2013年12月20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将每年的3月3日作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的确定,彰显世界各国人民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特殊关注与关爱,亦是全世界野生动植物的福祉,这对于推动世界各国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与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绿色地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983年3月21日,省政府确定每年4月1-7日为湖北省的“爱鸟周”,各地每年开展以爱鸟护鸟为主题的保护宣传教育活动。1994年10月12日,《湖北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规定每年的11月为“湖北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1日至7日为“湖北省爱鸟周”,从此,“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爱鸟周”活动成为一项法定的宣传任务。

多年来,全省各地在每年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期间,开展形式、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野生动物的保护、科普知识的普及,提高了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增强了人们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哪些?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防范公共卫生风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版):共5章58条,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及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范。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制定了“国家对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制度;“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版):共28条,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进行了规范。

《湖北省实施办法》(2018年版):共6章33条。规定:每年4月1日至7日为“湖北省爱鸟周”。每年11月为“湖北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版)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